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創新便民利企審批服務方式,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近年來,呼和浩特在政務服務方面不斷創新探索,更少的辦證要求、更簡單的審核流 程和更豐富的服務方式正成為呼和浩特市政務服務的“新常態”。企業和群眾“獲得感”明顯提升,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明顯增強,改革紅利持續釋放。
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新重點,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
為切實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的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研究制定了《“最多跑一 次”改革實施方案》,以企業和群眾辦事最集中、反映最強烈的高頻事項為改革重點,在服務大廳內全面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同時,按照不同事項、不同對 象、不同主體的實際情況,制定針對性和操作性較強的改革措施,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穩步推進實施。統籌推進實體辦事大廳與網上辦事大廳協同發展,加強線上 線下流程整合、業務結合和信息融合,推行“一窗受理、一網辦理”的工作模式,進一步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
按照呼和浩特市建設服務型 政府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總體規劃和要求,實現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市民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最多跑一次”的目標,通過梳理和征求各部門意見建議等方式,確 定了首批“最多跑一次”清單目錄,并通過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網站對外公布。首批“最多跑一次”清單目錄涉及9個部門47個事項,實現了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的 再提高。
以并聯審批流程再造為突破點,創新便民利企審批服務方式
并聯審批流程再 造的思路原則是:并聯審批,整體協同;圍繞項目,頂層優化;減少前置,同步實施;全程覆蓋,分類監管。具體為“十二個實行”:實行清單內擱置前置,將辦理 行政許可事項需要的前置條件進行優化和簡化,形成前置條件清單;實行清單內告知承諾容缺受理制度,將辦理行政許可事項需要的審批要件進行精減優化,形成審 批要件清單;實行清單內告知承諾容缺受理制度,將辦理行政許可事項需要的審批要件進行精減優化,形成審批要件清單; 實行聯合審批服務,依申請開展聯合咨詢服務,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實行區域性評估工作,提前對區域地塊進行“四評一空”工作,依據結果簡化項目審批程序;實 行審批超時默認制,對在規定時限內未出具審批意見的部門,視為默認許可該申請事項;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阻礙并聯審批違規操作等情況都要追究相應責任人和分 管領導責任;實行網上審批信息共享,實現行政審批事項辦理過程網上信息共享機制;實行全流程規范管理,將與行政審批事項對應、作為行政審批依據的中介服務 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及技術審查、專家論證、會議決策環節納入全流程程序;實行中介服務規范化,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更好地促進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 實行審批服務分類簡化和標準化,保證審批行為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和公開性;實行統籌審批與監管協作機制,加強審批部門與執法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建 立信息通報、聯合執法、協調例會等協作機制;實行審批周期合理化,著力解決項目審批不可預期的問題。
通過以上措施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減少前置審批,壓縮審批時限,推動項目建設審批提速。優化后,前置審批事項由原來的34項減少為6項,審批要件減少為140個。商業性開發建設項目從立項到施工許可,審批周期一般控制在67個工作日。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從立項到施工許可,審批周期一般控制在96個工作日。通過建設并聯審批網絡平臺,實行申請人基礎信息統一上傳,減少了審批要件的重復提交,將原來需要重復提交7次的申請人基礎信息減少到僅需要在初次申請時提交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