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機關出臺10條戶政便民措施推進“放管服”改革
近日,省公安廳研究制定《吉林省公安機關推進戶政“放管服”改革十條措施》(以下簡稱《十條措施》),內容涵蓋戶籍、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等三項與 廣大群眾息息相關的戶政業務,旨在優化業務辦理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方法,縮短證件制發周期,全力打造公安機關戶政管理部門“只跑一次”改革升級版。
優化戶籍、身份證業務辦理流程
一是在全國率先推出城區分局戶政大廳戶籍業務“一窗通辦”,入駐城區分局戶政大廳的派出所戶籍窗口統一變更為綜合辦事窗口,群眾可在綜合服務窗口“一窗通辦”戶籍業務。
二是開通戶籍證明省內異地辦理業務,省內居民辦理親屬關系證明、臨時身份證明、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證明、戶口注銷證明的,可按照“就地就近”原則到工作地、經常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三是提供居民身份證相片“多拍優選”服務,群眾對拍攝的居民身份證相片不滿意的,可以申請重拍3次從中優選。辦理過居民身份證的群眾,2年內再次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原相片信息辦理,無需再次拍照。
創新服務群眾方式方法
一是開通居民身份證到期提醒和新辦證件到證提醒服務,公安機關通過發送短信、推送微信提示信息等方式,向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將滿的群眾和證件已經制發的辦證人發送居民身份證證件到期換領、領取發放提醒信息。
二是開通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信息網上查詢業務,群眾可通過吉林“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或撥打省公安廳(0431-82097295)電話查詢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信息。
三是提供居民身份證郵遞信息網上查詢服務,群眾可通過吉林“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或撥打(11183、11184、0431—82097295)電話查詢居民身份證郵遞進度。
四是駐村民警提供代辦戶籍、居民身份證服務,偏遠農村派出所駐村民警可為群眾提供代辦戶口以及身份證送證上門服務。
下放居住證制證權限
一是優化居住證制作流程,將全省居住證制證時限由過去的15天縮短為10天。
二是下放居住證制證權限,對于居住證辦理量大的縣區公安分局,經審核具備制證條件的,可以直接制發居住證件。
三是開通居住證制證“綠色通道”,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明確提出群眾辦理入學報名、轉院治療、醫保報銷等緊急事宜的,可以享受居住證制證“綠色通道”服務,公安機關5天內完成居住證證件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