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召開部常務會議 審議通過《生態環境部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
6月12日,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主持召開生態環境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生態環境部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
會議指出,制 定實施《生態環境部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是積極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新部署和新要求,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全面推進政務 公開工作的具體行動和重要舉措,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生態環境部政府信息,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透明度,充分發揮生態環境政府信息對人 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對進一步規范生態環境部相關工作、支持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具有重要意 義。
會議強調,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客觀的原則,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決策、執行、管理、服 務、結果信息公開,逐步增加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要按照“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的審查程序和責任,依法依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 作。要跟蹤評估實施辦法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完善有關規定,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切實把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趙英民、劉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吳海英出席會議。
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部機關各部門、有關部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