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雙重預防機制”就是針對安全生產領域“認不清、想不到”的突出問題,強調安全生產的關口前移,從隱患排查治理前移到安全風險管控。要強化風險意識,分析事故發生的全鏈條,抓住關鍵環節采取預防措施,防范安全風險管控不到位變成事故隱患、隱患未及時被發現和治理演變成事故。安全生產領域形成共識:把風險挺在隱患前、把隱患挺在事故前。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就是指通過識別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并運用定性或定量的統計分析方法確定其風險嚴重程度,進而確定風險控制的優先順序和風險控制措施,以達到改善安全生產環境、減少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的目標而采取的措施和規定。
風險分級管控的基本原則是:風險越大,管控級別越高;上級負責管控的風險,下級必須負責管控,并逐級落實具體措施。風險分為藍色風險、黃色風險、橙色風險和紅色風險四個等級(紅色最高)。
隱患排查治理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的一項法定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p>
國家安監總局2008年2月1日發布實施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做出了詳細規定,其中對事故隱患的定義、分級、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職責、隱患排查治理頻次、檔案建立、隱患登記、報告、獎勵制度等都提出了具體要求。